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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退市制度,长生生物还能赖在股市圈钱吗?

活粒 2019-11-13

以下文章来源于财经 ,作者十年砍柴

如果股票跌停,然后直至质押的股权被平仓再退市,是一种比较消极的惩罚,而且给涉事企业的大股东较大的自救空间。有识者断言,此次修订,可谓是为长生生物退市量身定做。


(图/视觉中国)


《财经》 十年砍柴/文


周五晚上10点,在媒体圈搵食的人们准备洗洗睡,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时,证监会来了一次“半夜鸡叫”,惊起一滩鸥鹭。

 

证监会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文件标题略有拗口,但只要读完这个公文腔十足的文本,我想多数人会想起了眼下正在风口浪尖的ST长生(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没错,就是这家因为问题疫苗闹到人心惶惶,直至影响到国人对中国疫苗行业信任度的企业。有识者断言,这一修订,可谓是为长生生物退市量身定做。

 

要为证监会的及时修订点赞。像这样一家罔顾人民生命健康、击穿商业伦理底线的公司,如果还让它继续呆在股市里,避过风头,东山再起,继续圈钱,这简直是没天理了。

 

这次修改的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对照一下长生生物,起码够得上涉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昨天新华社发布的消息《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这家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的行为非常恶劣:

 

国务院调查组消息,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该企业的相关文件已被查封;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

 

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这说明该企业想要销毁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由此可知该公司在疫苗生产中降低成本、修改参数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是工艺上的疏忽和操作上的失误,而是一种由决策层指使的蓄意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而今,长生生物的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高俊芳已经被刑拘了,她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人们等待司法机关的公正判决。那么,长生生物怎么办?有些人认为除了一些必要的行政处罚外,让市场来惩罚它。一次次跌停便是股民用市场的手对无良企业表态。但是,如果靠这种股票跌停,然后直至质押的股权被平仓再退市,是一种比较消极的惩罚,而且给涉事企业的大股东较大的自救空间

 

其实,从长生生物的丑闻曝光,引起汹涌舆情时开始,该企业的高层就在想方设法进行自救。

 

7月23日周一,交易所早间公告称,长生生物拟披露重大事项,7月2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明眼人一看就是想以“紧急避险”的方式止损。因为如果正常交易,跌停的概率是百分之百。这点小心思连公众都看出来了,当然瞒不过证券监管部门行家的眼睛。长生生物仅停牌半日即复牌。据媒体报道,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此次对“问题上市公司”交给市场,呵护了投资者与市场情绪。用大白话来说,长生生物玩的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明知道必定跌停,先停牌躲起来,等熬过一阵子后再复牌,尽量减少市值的蒸发。证券监管部门未能让其得逞,不让其离场。果然,下午复牌后一字跌停。

 

前两天,长生生物发布公告,股票简称变更为“ST长生”,股票交易日的跌幅限制从10%变为5%,也就是说使长生生物逐个交易日跌停至大股东质押的股票平仓的速度放缓,争得了苟延残喘的机会。如果大股东能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奥援,挺过被平仓的危机,留下最后一口气不是不可能的。

 

或许有人会问,这种破鼓万人捶的无良企业,就算继续呆在股市里还有活过来的机会么?这太高估了投资者的道德操守了。资本是趋利的,中国市场这么大,不乏投机者。随着这一事件热度的降低,这样的企业继续留在股市上,没准不少投资者想去抄底呢。

 

大家还记得2017年11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的虐童事件否?新闻曝光后,那可是惹得天人共怒,刚赴美国上市的红黄蓝教育股价飞流直下,最低跌至15.5美元,对比前期高点30.5美元几近腰斩。但是从2018年6月开始,红黄蓝教育股价开始复苏抬升,昨天收盘20.94美元,虽然比起前一个交易日有不少跌幅,但比起虐童事件发生时,元气已恢复大半。

 

我们不能苛求投资者,只要有钱赚,多数人会很容易忘掉以前的愤怒。红黄蓝是在美国上市,但它几乎从“绝境”中走出来的奇迹,恐怕也让中国A股市场上一些同类企业心怀侥幸。

 

证监会修订退市制度击碎了这种侥幸心理。一个人、一个企业都应为其造的孽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这种危害公众利益的企业能够躲过风头,风平浪静后再出来圈钱,对市场规则、对公序良俗、对法治精神无疑是莫大的嘲讽。

 

当然,如果长生生物被强行退市,对这家企业的冲击是致命的,对企业员工的生活也必然产生较大影响。北宋名臣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时,翻阅官员名册,遇庸官、贪官等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枢密使富弼见此情景,生恻隐之心,劝阻范仲淹说说:“你则是一笔,焉知一家哭矣!”范仲淹回答说:“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长生生物退市,也是这个道理。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当地政府应予以重点考虑,将带给员工的阵痛尽量降到最低。

 



附:证监会修改意见全文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修改。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2014年《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对《退市意见》进行了修改。

 

根据《证券法》规定和实践需要,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二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涉及诸多方面。为做好对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实施工作,有关方面将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证券法》和《退市意见》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退市制度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本着对职工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产经营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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